(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公司已履行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及回购注销手续申请,预计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