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宁))
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接受交易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