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翰思艾泰生物医药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物色并审查候选人;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评估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每年评估公司多元化状况;建立人才储备计划;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评估,并提出更换、继任建议;支持董事会表现评估;制定并审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在年报中披露相关内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