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并生效,全文共十二章。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6,075,702元,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可进行股份回购,但须符合法定条件。章程同时规定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与责任、通知方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