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更新持续关连交易(「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致独立股东的推荐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该通函」),原预期于2025年12月16日左右发送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该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1月15日或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