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勵晶太平洋集團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決議成立,並通過書面職權範圍,明確其權限與職責。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主席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審閱中期及全年財務報表,亦可召開額外會議審議季度報告。委員會獲授權向董事及僱員索取資料,並可就職權範圍內事項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獨立性;審閱財務報表的會計政策、重大判斷及準則遵守情況;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協調內外審核工作;審閱核數師的審核情況說明函件及管理層回應;推動舉報機制及反貪污政策;並每年檢討自身表現及職權範圍。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重大事項,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履職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