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风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奇凤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亦未被列为市场禁入者。李奇凤女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