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奇凤))
李奇凤声明被提名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