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2023年、2024年董事薪酬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严格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