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
中薇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于2025年12月19日修订并生效。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或其代表担任,负责记录会议并保存完整会议纪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形式举行,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主席有权在票数相同时投决定票。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物色并推荐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制定并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出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每年评估各董事的时间投入与贡献,并监督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培训与治理架构。委员会有权获取足够资源,并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意见。所有决策或建议应向董事会汇报,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