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18日订立多项衍生工具合约,相关参照证券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股份,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交易性质为订立衍生工具合约,共计六项,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300、11,100、4,200、1,400、11,800和4,000股,参考价均为$153.7459,到期日均为2030年10月10日。此外,另有两项订立衍生工具合约交易,分别涉及1,600股和800股。同时,还进行了两项行使衍生工具权利的交易,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和2026年8月7日行使,涉及214股和220股,参考价分别为$112.4183和$125.0286。交易后总持有数额已更新。上述交易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为自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