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有关购买标的资产的关连交易)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宣布,公司与邮轮港开发订立资产购买协议I,拟以人民币286,411,434元购买航运金融中心A塔楼2-7层、14-15层。同日,公司全资附属集装箱发展公司与邮轮港开发订立资产购买协议II,拟以人民币79,509,340元购买航运金融中心B塔楼2-5层。邮轮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构成关连交易。两项交易合并计算后,适用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须申报及公告,但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交易价格基于备案销售价格及第三方可比交易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标的资产产权清晰,无抵押或限制转让情形。买方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款项,并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交付。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