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卡龙、福建曼卡龙、四川曼卡龙作为“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子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与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及三家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相关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