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丰秋))
陈丰秋声明被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