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宝莲))
陆宝莲声明被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