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鲍旭锋))
鲍旭锋声明被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他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