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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迪智驾(03881.HK):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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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希迪智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由董事会主席或符合条件的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考核标准;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审查绩效考评情况;审议职务终止或解雇的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监督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审阅股份计划事项等。薪酬委员会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计划还需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书面传签方式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会主席应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并回应股东提问。该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H股于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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