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可在任期届满前依法解除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