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8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17日进行多项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及Delta 1产品。交易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共计56,159股,总金额约862.65万港元;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90,000份,总金额约1,385.95万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普通股,买入434股,总金额约5.16万港元。另有一笔涉及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交易,卖出恒生银行普通股3,200股,金额49.15万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