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提供贷款融资之须予披露交易)
于2025年12月17日,浩森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邓建华订立贷款融资协议,向其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3,300,000元(约36,787,709港元)的贷款融资,年利率9%,期限15个月,到期日为2027年3月16日。贷款资金将用于借款人物业投资业务,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还款方式为每季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未付利息,允许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还款并可重新提取已还部分。本次贷款属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旨在获取利息收入。董事会基于对借款人财务背景及信用风险评估(包括资产、负债、信用报告及诉讼查询)后认为风险可控,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