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实施主体由海泰科新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变更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由青岛城阳区、安徽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变更为安徽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同时,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月31日。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变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