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向吴根红、江源购买其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并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要求,不构成重组上市,且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不存在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亦不存在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