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吴根红、江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并拟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