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会议程序及相关权力。委员会主要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与薪酬事宜,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审核高管任职资格等。在薪酬方面,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审议执行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待遇、赔偿安排,并确保薪酬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委员会成员须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期不少于十四天,法定出席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委员会有权获取充足资源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并向董事会汇报决议。本细则遵循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