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股份变动管理,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股份申报、买卖原则、禁止情形、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禁止短线交易,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