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因未履行私募基金差额补足承诺,截至决定书出具日,尚需向公司支付补偿金额17,747.22万元。江苏证监局认定其行为构成未履行承诺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林建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公司表示该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主体,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