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的部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