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或兼职。公司应在上市或原任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离任需履行交接和审查程序,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