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会议决议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