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监督检查和督办机制。办法规定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工作部负责日常督办,包括建立台账、收集汇总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汇报等。决议执行实行日常跟踪与专项报告相结合,对执行偏差、重大风险等情况须及时提交专项报告。董事会可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参考。办法自2025年12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