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信息申报、股份变动管理、禁止交易期间及违规责任等内容。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制度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