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审计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的,须经审计委员会评估、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决议及被改聘机构的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