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存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