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Grand Talents Group Holdings Limited)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特别决议,修订并重述其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本次修订涵盖公司股本、股份权利、股东及董事权利义务、股东大会程序、董事会运作、股息分配、资本化储备、股份转让与没收、财务报告、审计、通知方式等多方面内容。公司授权股本为2亿港元,分为2亿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董事会获授权增发新股、发行认股权证、回购自身股份,并可在特定条件下设立“认购权储备”。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周年大会每年举行一次,董事会由不少于两名董事组成,董事可轮流退任,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罢免董事。股息可现金支付或以红股形式派发,董事会有权设定记录日期。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但须在相关期间于香港维持股东分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