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5%,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7月29日,解除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执行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次解除质押后,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34.12%。此外,叶湘武先生部分股份冻结类型由司法再冻结变更为司法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4,350,64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69%。上述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