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粉红色投票委托书供于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举行的法院会议(或其任何延会)使用)
本文件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就拟与计划股份持有人订立协议安排(「计划」)而发出的粉红色投票委托书,供于2026年1月8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的法院会议(或其任何延会)使用。会议将以混合模式举行,股东可亲身出席或通过网上平台参与并投票。符合条件的计划股东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出席并投票,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成员。投票委托书须不迟于2026年1月6日上午10时30分或会议延期前至少48小时送达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逾期无效。委托书可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电子方式不予受理。联名持有人以名册排序首位者的投票为准。提交投票委托书后,股东仍可亲自或通过网上平台出席并投票,届时原委托书视为撤销。相关事项定义详见2025年12月15日发布的综合计划文件及法院会议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