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