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芜湖飞龙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同时,芜湖飞龙与重庆飞龙终止产线设备租赁协议,原租赁给重庆飞龙的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迁回芜湖飞龙,实施地点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36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