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方式及调整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非任职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及合规情况关联,存在违规行为者将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