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薪酬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