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管理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问责对象、原则、事项、措施、程序等内容,涵盖不能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决策失误、信息瞒报、泄密、违规披露等多种问责情形。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岗、扣奖、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