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大信息。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媒体披露、违规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