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中小股东权益。文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