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以上,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业绩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委员会提案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