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细则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及适用范围,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文件还规定了投票、计票、当选及重新选举的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