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薪酬建议,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