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审查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绩效考评、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