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柯利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全部职权,不设监事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合法性,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对违规行为提起诉讼等。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