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