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并明确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与其他机构的协调机制。